加拿大首都街名的由来之一

人气 1783   2012-9-15 18:21

Ottawa(渥太华)一词原来并不是英文,而是北美印第安人阿岗昆部落的土语Odawa(奥达瓦)的谐音,意思是“交易”。这些印第安人祖祖辈辈在河两岸的森林中过着原始的狩猎生活,每隔若干时候就驾着独木舟到水边以货易货进行交易。他们自称是Odawa人,散居在现在的握太华河附近,这条河自然也就叫渥太华河了。

17世纪中叶,英国殖民者打败法国殖民者后,现在的加拿大就成为英属北美殖民地。殖民地政府为了吸引移民,颁布了新的居住法,规定凡是来定居的新移民,只要宣誓效忠英王并交纳少量费用,就可分得一块土地。那时候美国东北部的土地已被占尽,一些美国人就向北跑到现在的安大略省来占地,他们赶走了印第安人,把奥达瓦河改称为渥太华河。1799年,美国波士顿附近一个叫菲尔蒙·赖特(PhilemonWright,1750-1839)的农民和他的两个邻居来到这里找地,他们看中了加基诺河和渥太华河交汇处这块风水宝地,第二年就带了一大批人来开荒种地定居,并在加基诺河口建立了一个村子,取名赖特村,这就是今天的赫尔市前身。

赖特不久就成了这一带的大地主,占有渥太华河两岸13万英亩的土地。但他认为种地收人太低,于是就雇人伐木,从1806年开始在沿河两岸建立了第一批伐木厂。到1839年他去世时,他已成为赫尔一带(那时还没有渥太华)最有财有势的地主兼资本家,后来为纪念他,尊称他是渥太华—赫尔地区的奠基人,并把赫尔市内的一条街命名为赖特街(WrightStreet)。赖特手下的一些伐木工人用省吃俭用的钱,从赖特手里买了一些地,这些地后来就发展成今天的握太华。其中的尼古拉·斯巴克斯(NickolasSparks,1792-1862)于1821年用95英镑买下了80公顷土地,这片土地就是现在国会山前的市中心区。据说斯巴克斯买地后不久曾后悔地大哭一场,因为这片荒无人烟的林地被认为没有发展前途,他的血汗钱白自扔掉了。但10年之后,当里多运河于1832年修成通航时,河两岸的土地立即身价百倍,斯巴克斯一夜之间成了渥太华的第一个百万富翁,他的地产价值远远超过他的老板赖特。后来为纪念他买地有功,就把市中心的一条街道命名为斯巴克斯街(SparksStreet),也就是今天国会山前有名的步行街。与唐人街相交的布朗森街(BronsonStreet),就是纪念另一个大地主布朗森而命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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