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加拿大曾分为上加拿大(即今安大略省)和下加拿大(即今魁北克省)。上加拿大首府是多伦多,下加拿大的首府为魁北克城。1840年英国议会通过《联合法案》,将上、下加拿大合并。当时英国驻加拿大的总督汤普森曾把金斯顿作为加拿大的都城,后因为金斯顿离加美边界太近不安全,加拿大议会于1843年10月作出决定,迁都蒙特利尔。不料反对派坚决不同意,竟把新建的议会大厦烧了。 以后的政府对建都选址一直犹豫不决,只好请英国女王裁决。维多利亚女王为平衡英法两大族裔的利益,看中了位于安省和魁省交界处的握太华,在1857年作出了建都握太华的决定。1867年加拿大立国,握太华就成了加拿大的首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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